2023年鸡西市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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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黑教规〔2020〕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3〕76号)要求,结合鸡西市实际,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操作指南》的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加大法律、政策宣传,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符合招生规定的本学区、招生服务区范围内或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的,要实现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初中采取对口直升方式招生的,对口小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升入对口初中,不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相应初中就读。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对在校生超过2000人的义务教育阶段“大校额”学校及热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严格核查、复查学生入学条件。

对“假户口”“假产权”要坚决清退。不符合规定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就读学校。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制假、造假、容假等行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所有学校都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要做到同一年级各教学班人数、男女比例相对均衡。要考虑教师年龄、教龄、职称、学历等因素,合理均衡搭配各班任课教师。每个班的教师团队与学生组合配对要随机确定。严禁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三、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常态化清零。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确保应入尽入。各中小学校不得直接招收随迁子女入学。要全面清理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各地要按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安置意见,充分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及学生实际,优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对烈士、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一)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要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市所有学校纳入鸡西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办理,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坚决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地各校要持续巩固“五零承诺”成果,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切实加强对招生全过程的监管,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2887165;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2887172。

各县(市)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密山市5224667;
虎林市5823789;
鸡东县5584552;
鸡冠区2641288;
城子河区2422865;
恒山区8231052;
滴道区2575068;
梨树区8128920;
麻山区2493121。

(三)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分流学生。义务教育学校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全面开展幼小衔接。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对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要通过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解决“择校热”问题。

(四)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制定完善应急工作预案,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五、招生工作公告及预警

(一)鸡西市第二中学初中部停止招生经学校申请、鸡西市教育局批准,鸡西市第二中学初中部自2023年起停止招生。

(二)梨树区第六中学初中部停止招生经学校申请、梨树区教育局批准,梨树区第六中学初中部自2023年起停止招生。

(三)部分小学对口初中调整

经学校申请、鸡西市教育局批准,鸡西市南山小学、鸡西市跃进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新增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铁路小学对口直升初中新增鸡西市树梁中学;鸡冠区西郊乡中心学校对口直升初中新增鸡西市树梁中学。

(四)鸡冠区域小学学区进一步调整

1.因鸡西市第二十四中学停止招生,2023年起其学区纳入鸡西市跃进小学学区范围。

2.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规定,2023年对鸡西市新兴实验学校、鸡西市师范附小学校、鸡西市南山小学、鸡西市和平小学、鸡西市跃进小学、鸡西小学、鸡冠区兴国小学学区进行优化调整。原鸡西市新兴实验学校学区的松林小区、福兴天地一期A区、冠城蓝湖湾B、C区更改为与鸡西市师范附小学校交叉学区;福地洞天二期、上东国际二期更改为与鸡西市南山小学交叉学区。原鸡西市和平小学学区的万达小区划归为鸡西小学和鸡冠区兴国小学交叉学区。2023年投入使用的恒大御澜庭小区划归为鸡西市跃进小学学区。碧桂园雍锦辰院小区划归为鸡西市新兴实验学校学区。新建河畔家园学校项目预计2024年完工,学校将投入使用,鸡冠区域小学学区将在2023年基础上,进一步按适龄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因素进行细微调整。

(五)开展热点校派位入学工作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学位的学校,要对双学区的学生采取派位入学的方式。以小区为单位,按小区需参加派位人数占参加派位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入学名额(双胞胎以捆绑方式进行派位)。

现场邀请纪检、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监督;公证处的同志进行公证。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立即将此通知传达到所有中小学校,并于6月12日前将本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初教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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