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辽宁空军招飞高考前定选工作安排
根据空军招飞局沈阳选拔中心工作安排,辽宁省2023年度空军招飞高考前定选工作即将开始,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23年度辽宁空军招飞高考前定选工作安排,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年度辽宁空军招飞高考前定选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辽宁省2023年度空军招飞高考前定选工作于4月7月至10日在沈阳招飞中心组织,共安排2批学生报到。
二、参检学生
二月份参加过空军招飞复选且体检通过的部分学生,根据文化成绩摸底、复选现场询问成绩和体检身体情况,拟安排147名参加高考前招飞定选(具体名单和报到日期以沈阳招飞中心短信通知为准)。
备注:通过招飞复选但未通知参加高考前定选,以及未参加过空军招飞初选、复选的学生:高考结束后,如预估高考成绩达到本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再另行安排定选检测,请及时关注“空军沈阳招飞”微信公众号,或高考结束后与沈阳招飞中心电话联系。
三、检测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高考前招飞定选名单中的学生按照报到日期于报到当日15时30分至16时之间到沈阳招飞中心报到(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1号,百度地图搜索“沈阳招飞中心”)。
(二)检测内容
1.体格检查。根据《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参选考生身体进行全面检测。
2.心理选拔。依据《招收飞行学员心理检查要求与方法》,对参选考生进行动态行为考察和面试检测。
所有项目检测需3天,检测期间实行全程淘汰,中途淘汰后,即可返回。
四、注意事项
1.通知考生。以沈阳招飞中心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注意途中安全。如各市安排带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须提前与沈阳招飞中心对接。
2.携带物品。①身份证或户口簿。②智能手机(报销车票用)。③个人洗漱用品。④着方便运动的衣服和鞋。⑤病史调查表(复选时已发,如在复选时已上交的不涉及)。
3.费用报销。考生检测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免费。除沈阳市市区考生外,其他地市考生往返路费予以报销(具体标准附后),报销需提供本人纸质车票(提前到车站打印报销凭证,报到时务必准备好)。报销采取统一电汇形式,需提供工商银行储蓄卡号和用户名(不支持信用卡)。
报到咨询电话:024-24280378
车票报销咨询:024-28840329
微信公众号:空军沈阳招飞
2023年度辽宁省空军招飞高考前定选日程安排表
序号 | 报到时间 | 检测数 | 上站地区 |
1 | 2023年4月7日 | 115 | 鞍山13、本溪13、朝阳8 阜新5、葫芦岛5、营口6 辽阳2、丹东9、铁岭10 锦州11、盘锦16、大连17 |
2 | 2023年4月8日 | 32 | 沈 阳26、抚 顺6 |
备注 | 考生务必于报到当日15时30分至16时之间到沈阳招飞中心报到,考生不需空腹。 |
往返路费报销标准
人员类别 | 来程标准 | 返程标准 |
带队人员 | 火车硬席(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长途汽车(机打票) | 火车硬席(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长途汽车(机打票) |
参选考生 | 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长途汽车(机打票),从当日20时至次日7时乘坐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12小时以上可乘坐硬卧 | 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长途汽车(机打票),从当日20时至次日7时乘坐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12小时以上可乘坐硬卧 |
备 注 | 车票报销采取统一电汇形式,需提供工商银行储蓄卡号和开户人姓名(不支持信用卡),请务必准确提供开户名和卡号。 |
空军招飞的报考要求
1、空军招飞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女均可,年龄不超过20周岁。
(二)学生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
2、空军招飞身体基本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2公斤以上。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
3、空军招飞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性格开朗、情绪稳定。
(三)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
4、空军招飞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空军招飞文化条件
学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考英语、俄语),预估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以上。
空军招飞的录取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是副军级建制,是中国唯一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体,航空飞行指挥与航空工程技术专业兼容的综合性军事高等学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创办的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由原空军长春飞行学院、第七飞行学院和第二航空学院于2004年6月9日合并组建成立,是一所以培养飞行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军事学府,是中央军委批准的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空军主体战斗力生成的重要源头。
学校继承和发扬东北老航校精神,凝炼形成了“砺志空天、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传承、和谐、创新”的治校策略,秉承“忠诚、团结、求真、创新”的校风,打造“雄鹰”主题文化。
按照“面向空天战场,坚持人才兴校、坚持特色办学、坚持培育英才”的办学思路,综合办学的特色、优势和效益逐步彰显,为实现建设成为军事飞行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开放式、高水平空军军官大学的办学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