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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0721,英文名称为宝鸡文理学院。
第三条学校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分为三个校区(高科技校区: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邮编:721013;石鼓校区:陕西省宝鸡市宝光路44号,邮编:721016;盘龙校区:陕西省宝鸡市盘龙新区龙翔大道003号,邮编:721001)。
第四条学校级别:本科,有权授予学士和硕士学位。
第五条办学类型:本校为陕西省公立本科高等学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价优秀学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法学院、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等17所二级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和体育学院,有64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9个一级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和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宝鸡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应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纪委、党政办公室、教务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生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安全办公室、,学校团委、后勤管理办公室、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问题。招生就业部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计划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学校保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1%的计划,以调整和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的在线生源。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学校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和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将根据备案分数,在各省(市、自治区)招收符合教育部政策的考生。
第十二条学校调整档案的比例应当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范围内。志愿者候选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被录取。如果志愿者未满,则非志愿者或志愿者候选人从高分到低分被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应按照地方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填写志愿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招生原则。
第十三条专业分布原则(非艺术和体育):
1.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备案结果相同的候选人:
1) 实施“3+3”模式综合改革的省份:首先按照省(市)的顺序录取(与志愿成绩排名相同),然后按照语文、数学、数学、数学等单项科目成绩录取,外语和选定的科目(最高分、次高分和最低分)从高到低。
2) 实施3+1+2模式综合改革的省份:首先按照省(市)排名(与志愿者得分相同)录取,然后按照汉语、数学、外语、英语等单科成绩录取,第一个选定的受试者和第二个选定的受试者(最高和最低分数)。
3) 其他省份:先按本省(市、自治区)顺序招生,再按汉语、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招生。
3、如果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如果候选人符合所有条件并服从专业调整,则将其调整为非全专业;如果你不服从职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省外各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相应专业统考或联考(含校际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录取中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体育教育专业备案的方式和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报考者按各省(市、自治区)体育教育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在录取过程中专业课程成绩相同,应根据文化课程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陕西省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单招录取原则: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单招采用梯度自愿备案录取模式,根据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首批志愿考生。如果一名志愿者未满,则非一名志愿者候选人将按照自愿顺序被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果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课和专业技能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的汉语、数学和英语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外语和文学专业(包括英语和翻译)只招收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为了便于教学组织,所有外语公共课程和相关专业课程在入学后将以英语授课。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谨慎。
第十八条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考生的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及学校其他相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培训的特点,音乐学、舞蹈、体育和工程学士相关专业将不招收身体残疾学生。请小心使用。
第二十条2022年,我校将继续实施“优秀教师计划”,通过取消学费,为我省贫困县(原集中连片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支付住宿费和生活费补贴。
所有申请优秀教师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高考。他们将提前分批入场。原则上,录取分数不低于我校普通招生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
优秀教师特殊师范生入学后,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必须与学校、市教育行政部门定向就业部门、市农村振兴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拒绝签署协议的学生将被取消优秀教师特别录取资格。优秀教师特殊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目标县(原集中连片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任教,任教年限不少于6年。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所有优秀教师专业毕业生必须按照协议授课。原则上,他们不得违反合同。毕业后拒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纳入个人人事档案,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五章学费及补贴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信贷、临时困难补助等奖励援助制度,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并在新生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招生。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招生联系单位: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
电话:0917-3361065
传真:0917-3361066
本科招生网站:http://ein.bjwlxy.cn
电子邮件:bjwlxy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