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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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大学2022年艺术招生条例》已经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2022年浙江外国语大学艺术专业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浙江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浙江外国语大学艺术专业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招生。

第三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德智体兼备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运动与美容。

第四条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五条国家代码和学校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大学。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和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语外贸大学。

第八条学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六合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2022年艺术招生计划如下:

层次专业(类)名称选考科目省份
本科音乐学(师范)不限

浙江、江苏、安徽、

福建、江西、四川

美术学(师范)
艺术与科技
艺术与科技(传统手工艺方向)

高职

(专科)

视觉传达设计

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第四章注册条件和专业考试

第十条符合2022年招生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符合相应专业的身体条件。

第十一条专业考试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专业考试科目进行。学校不得组织职业学校考试。所有专业成绩均以各省(自治区)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方法

第十二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提供的本批次(分数段)招生控制线以上生源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原则上为1:1(部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

第十四条通过省级文化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程成绩选择;如果专业课程的分数仍然相同,则将根据当地省份的文化课程和单项课程的分数选择学生。

综合得分=文化成就(满分折750分)×50%+专业得分(满分折750分)×50%

上述录取原则与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相抵触的,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生源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招生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的招生网络进行查询。

第六章复审、费用、奖励和补贴

第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向学校请假。逾期不请假或不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十八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新生入学时按照学年制学费标准提前缴纳学费,每年结算一次。

第十九条学生住宿费按照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根据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社会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补贴政策。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六合路299号邮编:310023

联系部门:浙江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71-88213107

传真:0571-88219311

注册网站:http://zs.zisu.edu.cn

微信公众号:zisuzsb

新浪微博号:浙江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咨询QQ群号:961856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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