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工程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申请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Xi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为保障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学院全称:Xi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51009
陕西省招生代码:8136
学校类型:公立成人高等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学制:三年
发证学校名称:Xi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机电学院
证书类型:具有国家认可学历的普通高校文凭
第三条Xi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机电学院成立于1957年,由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央企业中国电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以输配电设备行业为主业,集科研、开发、制造、贸易、金融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学院专注于服务以输变电设备制造为重点的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素质和职业技能优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设有机电技术系、电气技术系和现代服务系三大系,学生近5000人。依托中国西电集团的行业优势,学校形成了以电厂和电力系统为特色,以机电一体化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为品牌,以数控技术、智能焊接技术等专业为传统支柱的优势专业群。拥有符合行业标准的高压电器培训中心、智能制造培训中心、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80多个专业培训室(基地),3000多套教学培训设备。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校企高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模式,为社会和企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技能人才。
经过60多年的职业教育实践,学校以其独特的办学特色,引领了职业技能教育的新方向,成为高素质、高技能企业人才培养的摇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第四条学校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世纪大道东段003号
邮编:712000学校网站:www.xdpxedu com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是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决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由院长、分管招生的副院长、招生办、教务处、教学部、纪检监察部组成。学院未经许可,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注册信息网络:http://zsjy.xdpxedu.com
电话:029-33199988、33199153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按专业、类别制定招生计划。省级和专业招生的具体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七条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陕西省考生。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八条严格遵守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德、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智、,运动与美容。
第九条录取按照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写的高校志愿者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条录取时,第一批志愿候选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应当优先考虑,并受到充分尊重。
第十一条非第一选择候选人,如未能满足其职业愿望,不服从职业调整,将被退回档案。
第十二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符合所在地陕西省照顾条件的学生,在档案中加减分数的,我院予以承认。
第十五条我院不另行进行检查。外语没有限制,也没有口试。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贷款和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财政支持措施,并在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17条奖学金和补助金:
1、国家财政补助:2800元/年或3800元/年;
2、学校奖学金:200元/年-1000元/年;
3、校企合作奖学金
(1) 中国XD集团励志奖学金:最高每人6000元;
(2) 浩特电器专项奖学金:最高每人2000元;
(3) 校企联盟奖励奖学金:奖学金最高每人1000元;
第十八条勤工俭学: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可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并根据其表现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之后,我们学院将在学校网站上发布。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执行,由Xi电机制造公司机电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