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以下为详细内容供您参考。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国家标准代码:13952
3、报名代码:陕西省报名代码:8144。其他省市以省市招聘办公室发布的代码为准
4、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
5、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6、学制:三年
7、证书类型:国家认可的专科文凭
8、学校地址:安康市国家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政编码:725000
学院网站:www.akvtc cn
报名咨询电话:0915-8177555 8177666(传真)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二条学院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注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安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立高职院校。它是一所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结合,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相辅相成,兼顾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的现代化综合性高职院校。
学院地处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是省级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8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各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台,馆藏图书5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676人,专任教师458人,其中:正高职称14人、副高职称114人;硕士学位130人,“双师型”教师188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各1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教学名师6人。“十三五”期间,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奖励50多项,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
学院共设置医学与健康、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等9大类33个专业,形成了医学与健康、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经贸管理、现代服务业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是国家骨干专业和国家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三个专业均为省级一级专业。有6个1+x证书试点项目。13000名全日制高职学生。学院作为安康职业教育集团董事长单位,成立了安康职业教育中心,对引领全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学院的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院招生委员会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学生事务部、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
1、党政办公室职责:发布学院招生相关政策,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招生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纪检监察稽核室职责:制定监督制度,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处理违纪违规案件。
3、招生办公室职责:负责招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招生章程和细则,接受咨询,组织招生,公布招生结果,发布招生通知书。
4、学生事务部职责:制定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助学金和一般困难助学金的选择办法。
5、教务科研部职责:制定高职教育招生专业和课程。
6、财政部职责:制定收费标准,负责收费、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资助、一般困难生资助、助学贷款发放、办理学生学校责任保险、学生个人医疗保险等。
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四条学院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省级招生计划和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生源省省级招生部门公布。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5条
1、所有候选人将在线报名。
(二)对学院各专业非性别学生入学比例的限制;外语没有限制,但学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应仔细填写。
3、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4、学院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并根据考生报考结果进行排队。
5、学院将按照“自愿优先、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名志愿者未全部注册时,应注册第二名志愿者、第三名志愿者或转移志愿者候选人;非首选候选人不需要有年级差异。
6、对于招生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者,所有招生专业都有无级差异的要求;备案结果相同的,参照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整的可调整录取;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标准收费。
第七章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第七条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奖励补贴制度。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补助:
特殊困难:3800元/年。
一般困难:2800元/年。
4、勤工俭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就业机会,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应报酬。
5、绿色通道:为新生报到时提供“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六、服兵役的学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助。
7、学校为学生在校期间购买学校责任保险,费用由学校全额支付。
8、助学贷款:我院是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可以在原籍地申请助学贷款。经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当地助学管理部门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第八章附则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