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Xi理工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大学。,有限公司是陕西省重点高水平大学和陕西省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它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并拥有博士后移动站。英文名称:Xi理工大学,简称xatu。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702。学校类型:全日制公立本科院校。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发给Xi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为陕西省Xi市金华北路4号。这所学校在不同的校园里办学。主校区为未央校区(Xi市未央区学府中路2号,710021)。
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艺术、高水平运动队、贫困地区专项、内陆新疆班等。
第六条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工作,负责领导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为分管本科招生和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成员由本科学院、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教务办公室、财务办公室、总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本科学院设立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规划与准入
第十条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的批复为准,省(区、市)和专业的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公告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档案推广比例。原则上,自愿按顺序归档的批次,档案调整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备案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政策性奖金予以认定,并在奖金发放后根据备案结果进行备案和确定专业。同一候选人满足多项减分或加分备案要求的,只取最高分,不得超过20分。根据教育部文件:高考所有加分和分数不适用于不安排不同省份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普通文史、理工科专业招生规则:
1、对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专业等级差异。在安排专业时,根据档案的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备案分数由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按照备案规则生成,并实际体现在我校收到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含小数部分)。备案结果相同的优先考虑相关科目得分较高的。相关学科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汉语、数学、文学综合类和外语,理工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汉语、科学综合类和外语。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的招生规则。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应按照省(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最新选科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省(市)招生部门的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艺术招生规则: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招生原则:
(1) 进入档案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在通过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统一考试的基础上,考生按照专业课程统一考试由高到低录取。当专业课程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程统一考试及其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 如果省级招生机构对艺术专业的招生原则有特殊规定,则应按照省级招生机构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原则进行选拔。
2、在我校申请书法专业的考生,在通过省级书法专业统一考试,文化课程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的艺术专业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他们的专业课程成绩相同,将根据他们的文化课程成绩和从高到低的排名来录取他们。
第十五条体育专业招生规则:
考生在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课程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体育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程成绩相同的,根据高考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高水平运动员入场规则:
根据教育部文件的要求,学校将根据专项体育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和享受高考文化优惠分数的相应年级。通过专业考试,在高考中取得相应优等成绩,并按照规定填报志愿者的考生,按成绩录取。
第十七条按专业类别招生的学生,入学后第一阶段按专业类别学习通识教育课程,第二阶段转入招生手册中招生类别的专业进行专业培训。学生们所学的专业是他们的专业。专业分流工作按照《Xi理工大学本科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展。
第十八条保留计划和使用:
1、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保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生招生计划总数的1%。
2、学校储备计划主要用于调整各省学生的素质和网络学生的不平衡。
3、预留方案的使用应坚持集体讨论、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Xi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决定执行。
第十九条所有录取的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对新生进行资格考试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二十二条考生的外语不受限制,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渠道奖励补贴制度,为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网站:https://www.xatu.edu.cn
报名咨询电话:029-86173115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zsb.xatu.cn
本科生招生微信公众号:xagdzsb10702
第26条
招生督导电话:029-86173074
报名监督电子邮件:zhshb@xatu.edu.cn
补充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Xi理工大学保留对以Xi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Xi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