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共享单车再被罚 10 万元:未按规定备案、投放运营或者回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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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4 日消息,上海市交通委官网显示,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啰公司”)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投放运营或者回收车辆”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罚款 10 万元,处罚日期显示为 4 月 22 日。

今年 1 月,哈啰公司因同样问题被罚款 10 万元。

注意到,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本月依法对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违规超量投放共享自行车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4 月 15 日,哈啰方面回应澎湃新闻:“针对我方在北京市共享单车投放管理中暴露的问题以及引发的社会关注,哈啰高度重视并深表歉意。哈啰骑行北京分公司在新车置换与跨区域调度中,运力调度及响应效率上存在管理短板,未能将工作做实做细,服务保障方面与市民期待存在差距。对此,哈啰诚恳接受北京市主管部门的约谈与指导,绝不回避、绝不推诿。”

哈啰方面还指出,“我们已启动全面整改:连夜增派运维力量,全力恢复重点区域的停放秩序,同时启动内部管理机制的调整优化。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深耕精细化运营,并持续向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汇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