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宁区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坚持哪些原则?
集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内教基函〔2023〕31号)《乌兰察布市“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实施方案》(乌教通〔2023〕1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乌教通〔2023〕2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市、区纪委监委关于继续推进教育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集宁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义教招生坚持五个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均衡发展的原则;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坚持联管联审联批的原则。
2.家长在哪里可以看到招生意见?
家长可通过集宁区政府网站以及“集速办”“活力集宁”等微信公众号查看到《集宁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区属84所中小学、幼儿园也会扩大招生政策宣传,让更多市民了解招生政策,监督招生政策执行。
3.今年的招生政策较往年有什么调整?
2023年秋季,集宁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招生均采取网上(“集速办”)报名方式进行。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集速办”登录“入学一件事”平台,选择“小学一年级入学”或“初中一年级入学”,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相关部门按照“联管、联审、联批”的原则,畅通“入学办理一件事”网上办理渠道,实现家长报名“掌上办”“省心办”。
4.区属公办中小学采用什么方式招生?
区属公办中小学根据本校学位供给及生源分布,采取单校划片、多校联片、电脑派位、划片与派位相结合和九年一贯制直升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的学位供给能力达到极限仍无法满足划片区域内学生的入学需求时,通过“多校联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予以统筹解决。
5.民办学校采用什么方式招生?
全区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义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根据义教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意见,制订本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招生时间等内容),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教育局备案。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在“集速办”上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杜绝对生源所在片区学校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6.学校的招生计划是否和该片区需要入学的学生数量相吻合?是否存在片区内学生因学校已经满员而不能就近入学的情况?
中小学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片区内适龄入学儿童少年人数、棚户区改造流动人口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住分布等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因此,计划招生班额、学生人数与学区内常住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的数量是基本吻合的。若因特殊原因导致学区内人口大量流入,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的数量剧增,采取三项措施予以解决:一是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调整片区,保证流入儿童少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二是在办学场地、师资充裕的前提下增加班数。三是通过“电脑派位”办法,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公办联片学校就读。
附件:
1.集宁区2022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方案
2.集宁区2022年七年级新生入学方案
3.集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指导意见
4.2022年集宁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一览
5.2022年集宁区小升初招生划片范围一览
7.户口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片区的适龄儿童,怎样就近入学?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法定监护人房本(房屋产权、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
8.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能不能在此房片区的学校入学?
已入住新购房屋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未迁移户口的家庭,凭网签合同、正式发票(不动产销售票或财政专用的物业维修基金票)或住房公积金出具的贷款审批材料等有效证明材料,按适龄儿童在已入住的新购房屋地址就近入学。因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抵押房产证的,应提供区房产局出具的抵押证明材料或房产局出具的他项权证。
居住公房未参加房改和自建住房未能办理房产证且在本区无其他住房(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为准)的住户子女就学,经学校核实、公示无异议,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原则要求,就近入学。
9.新生入学后是依据什么原则进行分班?班容量有什么要求?
集宁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中小学全面实行“阳光分班”政策,公开分班过程、公开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选配过程和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共同监督完成分班和教师选配全过程。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1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就学?
集宁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健全以务工证明、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采取统筹或电脑派位等形式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区外就读的集宁户籍小学毕业生返乡,招生办公室予以统筹安排。
11.年满六周岁的孩子应该入学。如果感觉孩子跟不上,想办理留级(或缓学)可以吗?
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没有设置“留级”功能,所以不能留级。如果孩子生病住院,治疗期占本学期三分之一以上,家长可以为孩子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适龄儿童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由监护人开学前持相关证明到片区学校申请办理缓学、送教等手续,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片区学校审查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12.新生学籍如何管理?
区属中小学强化新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规定,严禁普通中小学生借读,严禁为违规跨盟市招生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不得在集宁区内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