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息烽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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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息烽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3〕57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息烽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以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线,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市教育局“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网上统一招生”的工作要求,以“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网上信息采集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入学,切实做好息烽县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禁止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初中: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记

1.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1日—7月1日(8:00—24:00)。

2.登记渠道

(1)网页PC端登录

①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https: //yjrx.gyzkzx.cn。

②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③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zkzx.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为了更好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2)壹刻宝小程序登录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壹刻宝”,进入“壹刻宝”小程序,在小程序页面找到“义教入学”登记入口。

3.登记内容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迁入户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含6月21日)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息烽县内户籍学生统一进入户籍端口报名)。
(2)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息烽县外户籍学生统一进入非户籍端口报名)。

(二)网上初审

报名期间,家长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影响学生正常入学的由家长自行承担后果。

(三)现场确认

1.户籍生现场确认

平台将根据户籍生登记的信息,依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划片方案,将学生分配到相应现场审核学校,平台将于7月26日后通过短信和平台提示两种方式通知家长打印现场审核表。家长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9日一7月31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2.非户籍生现场审核(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县内户籍不在本划片区域就读学生)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县外户籍)

在平台登记报名后,按照附件4准备相关材料,8月8日—9日由县教育局进行审核。申请就读永靖小学、振中小学、第一小学、南门小学的学生到第一小学审核、登记、领取摇号号牌;申请就读云环小学、第二中学、永靖中学的学生到第一幼儿园审核、登记、领取摇号号牌。

(2)县内户籍不在本划片区域就读学生

息烽县内乡镇户籍需要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附件4执行;

户籍不在本乡镇需要在乡镇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附件4准备资料,由乡镇学校对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育科审核后划入学校录取。

四、招生保障

1.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的子女入学,由县教育局根据周边公办学校学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原则上安排到阳朗小学就读,初中原则上安排在永靖中学就读。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筑拥办〔2023〕12号)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筑拥办〔2023〕12号)、符合《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修订<贵阳贵安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筑教办发〔2023〕55号)的省级优才卡、“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营运商、企业法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属上述现场登记类型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务必在7月2日—7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拟入学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户口簿、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进行安排。

4.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关爱。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摸底排查,为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便民服务,防止留守儿童因家庭关爱缺失而影响报名入学。寄宿制学校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意见及时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就读。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否按时入学、入学困难是否得到及时解决等纳入开学前后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监测内容。

五、招生要求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2.严格落实招生政策纪律。严格落实筑教办发〔2023〕9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未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实行随机编班,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3.严格落实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多孩子女需就读同校的,按照“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的要求在教育科登记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4.严肃违纪查处。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严格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筑教发〔2022〕53号)文件要求,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加强招生工作宣传。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QQ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组织登记报名等工作。特别是县城区域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做到学生填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六、招生联系、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1—87726213

联系人:夏明波  杨雪飞  汪志强

七、招生举报电话

0851—87722455  联系人:吴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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